兰州市航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八条已修改在港口码头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港口设施或者其他工程,应当经市交通运输部门批准后,按照建设工程基本审批程序进行。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