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