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