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规定,在茉莉花种植基地挖沙、取土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按照被毁坏茉莉花种植基地面积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