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新建、改建、扩建未成年人科技、体育、文化娱乐等活动场所。因城市建设征用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规划新建场所不得低于原有标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