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督导条例第八条有效督学的主要职责:(一)按照教育督导机构的安排参加教育督导工作;(二)为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重大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三)就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制定或者修订教育督导工作规划、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提出建议;(四)在教育督导机构内发表对被督导单位的评估意见;(五)直接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反映情况。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