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船舶修造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第七条所列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定。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