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市政府应当将船舶修造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规划船舶修造业及配套产业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扶持、鼓励船舶修造业和配件产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