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船舶修造企业的质量检测人员、安全检查人员、承修国际航行船舶施工员、特殊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