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船舶修理和地方船舶建造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船舶修造企业在港区内明火作业,应当到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公安消防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