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废止

地方性法规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