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三十条已废止专门委员会之间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