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受赠管理第十六条有效捐赠人捐赠的进口物资,凭市侨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文件和捐赠物资清单,由海关审核后,按照规定验放。捐赠属于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和专卖专营物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