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二十四条有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有关城乡规划的要求,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与地面建设工程同步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应当与地面建设工程一并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独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单独办理;分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分层办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