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并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供应和相关建设活动应当与近期建设规划相协调。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