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年度规划编制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本市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