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超限物品时,应当制定道路运输组织方案,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悬挂明显的运输标志。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