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商务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部门、新闻媒体加强对厦门老字号的宣传,营造保护和发展厦门老字号的良好氛围。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时,应当对宣传推广厦门老字号予以适当安排。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