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第三章 保护与发展第二十二条有效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商事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厦门老字号使用、管理、保护和传承制度,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维护厦门老字号信誉。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