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第三十三条有效在林区依托森林资源从事旅游活动的景区景点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清扫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门票上印制森林防火提示语,在景区入口处、沿线森林防火重点部位,通过电子屏、宣传栏、森林防火标志等对游客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游客烧香、燃放鞭炮等行为的管理;引导周边群众以鲜花代替香火、提供焚烧祭品的铁桶等方式文明祭祀。林区导游人员应当告知游客森林防火的注意事项,防止出现游客违规用火、丢弃火种等情况。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