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专业扑救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