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统计规定/第二章 统计调查第十七条已废止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向统计行政部门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所需要的资料。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