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