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商业经营布局,应当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专项保护规划并与街区内环境、功能相配套,注重历史文化宣传,展示福州地方文化的项目和老字号。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