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立健全以健康促进、早期干预和矫治康复为重点的三级残疾预防体系,减少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