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