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条已修改文物保护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进用火方式,规范用电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