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第二十二条有效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牧区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牧)民委员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以下简称其他方式)发包。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