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通过招标不能确定特许经营者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或者其他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