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三条已修改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