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第十条有效补选县级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选举日五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