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节约能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向公众宣传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普及节约能源科学技术知识,宣传节约能源的先进典型,揭露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倡导节约能源新风尚。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