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第二十三条已废止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当严格遵循照明设计标准规范,不得超标准设计建设,并推广使用节能照明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已建设施不符合照明设计标准规范的,应当进行节能改造。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