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宾馆、商厦、写字楼等公用设施及服务行业应当在保证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选用能源利用效率高、能耗低的产品或者服务方式、服务项目,并加强对耗能设备使用和维修的管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