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故宫、福陵和昭陵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十九条有效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为了科学研究,需要在“一宫两陵”保护范围内进行考古发掘的,应当提出发掘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由国务院批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