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