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和区、县(市)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卫生等有关部门在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