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市总工会负责对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并颁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托书》文本由市总工会统一制定。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