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已废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机关等部门举报。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