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十八条已废止宗教团体依据本宗教的教义、教规,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宗教团体与宗教活动场所之间、各宗教活动场所之间、同一宗教的各宗教团体之间无隶属关系。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