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推进农村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开发和发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新技术,鼓励使用高效节能的省柴节能器具。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