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募捐组织依法开展募捐活动,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募捐组织捐赠财产。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