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第三章 募捐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三十三条有效募捐组织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使用募捐财产的,应当在尊重捐赠人捐赠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民政部门公布的灾区需求信息,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