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财政部门对举报事项应当及时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应当予以奖励。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