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被监督检查单位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和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阻碍、拒绝检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