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土地登记条例/第三章 初始登记第二十一条有效申请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身份证件;(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