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国内外港口信息,及时为港口经营人、船东、货主等提供登录、查询、信息交换等信息咨询服务。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