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办法/第八章 防护与救助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平战结合的医疗卫生救护能力建设。根据战时医疗卫生动员需求,组建医疗卫生救护队伍,加强救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战时动员的组织指挥和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