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已废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客运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合理布局线路、设置站点,并根据客运状况适时进行调整;调整时应当事先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