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的机构或者个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取得执业资质或者资格。专利代理机构及其专利代理人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中介服务,不得出具虚假检索、评估报告;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损害当事人和其他社会公众的利益;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之前,不得泄露被代理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照职责对专利代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